本报讯(记者张欣刚)去年8月,和龙市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省率先实行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了城乡低保对象“殡葬难”的问题。目前,和龙市为220名城乡低保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34755元。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近年来,随着殡葬费用“水涨船高”,城乡低保对象的殡葬负担不断加重,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城乡低保对象殡葬负担,和龙市对具有常住户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三无”对象、12周岁以下儿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遗体接运150元、遗体存放240元、火化200元、殡葬专用尸袋90元、骨灰盒100元、骨灰盒寄存100元,共计880元。城乡低保对象去世后,家属拿着死亡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低保证等证件,到市民政局开具《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通知单》后,在殡仪馆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在和龙市以外地区死亡并就地进行遗体火化的,家属拿当地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及发票,到市民政局按规定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标准给予补助。城乡低保对象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对殡仪馆给予补贴。
“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相当于近半年的低保金呀!”头道镇三河村村民张秀娟深有感触地说:“全家五口人,母亲卧病在床,姑娘上大学,儿子待业,每月全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去年8月份,母亲因病去世,家里人正为殡葬费用发愁时,得知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优惠政策,就来到市民政局办理了相关手续,结果在殡仪馆殡葬费全免,解决了全家的燃眉之急。政府真是为城乡低保对象做了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