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的组织,发端于我国计划经济阶段,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渐成形和发展起来的,它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补充力量,在计划经济时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因此政事不分也成为当时我国事业单位的一个突出特征。另外,事业单位管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事分开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主旋律。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我国殡葬管理体制内,殡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殡葬公共服务成为连接政府与殡葬事业单位的桥梁,因此政府与殡葬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也蕴藏在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之中: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应有职能之一,并且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履行这一职能,而政府举办殡葬事业单位就是为了能够通过殡葬事业单位直接向社会提供必要的殡葬服务,因此,殡葬事业单位成为了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的直接的殡葬公共服务的生产者。透过这一视角,政府与殡葬事业单位之间的一个本质性的区别就是: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殡葬事业单位是具体公共服务的生产者。
然而,目前我国殡葬事业单位改革十分滞后,在殡葬管理的过程中,殡葬事业单位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烙印,政事不分与我国政事分开的主线格格不入,行政、事业一体化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事职能关系混乱,二是政事人事关系不明确,三是政事产权关系尚未理顺。因此,通过前面介绍欧美各国的经验,以及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政事分开是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中理顺政府与殡葬事业单位之间关系的根本性举措,也是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通过对行政与事业两大部门之间责任界限的明确划分,将公共服务举办主体和实施主体之间由传统的隶属关系改换为现代契约关系”。但是,政府与殡葬事业单位的分离,并不代表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丧失,而是“合理确定政府与事业单位作为不同组织在公共服务中以不同的方式承担、运作公共服务,从而更好地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